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办公会议制度(试行)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办公秩序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推进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的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办公会议制度》。

一、学院办公会议是学院推进各类日常工作和专项任务安排落实、检查开展成效、完成过程督导的重要平台。

二、学院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办公室主任和系、中心、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视具体情况,会议主持人可确定其他列席人员。

三、学院办公会议通常由院长主持,涉及党建思政等方面主题由党委书记主持;院长出差期间由书记或院长授权其他副职主持。

四、学院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1.布置落实学校、学院有关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推进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解决。

2.会议实行“任务完成反馈”制度,每次会议要听取上次会议任务受领单位就上次会议安排工作执行情况和落实成效简要汇报,反馈落实任务中需要学院关注或解决的问题。

3.安排布置近期学院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

五、学院办公会议召开的时间: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工作,可随时召开。

六、学院办公会议议事程序:

1.各办公室、系、中心和教研室简要汇报上次会议受领的工作工作推进落实或完成情况;

2.各副职领导就分管工作需要近期完成的任务进行安排布置;

3.院长、书记提出工作要求。

七、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均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出席,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

八、会议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按领导和单位分工职责严抓落实;各办公室应协助分管领导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完成情况要在学院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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