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促进学生学习成才,根据《教师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00]2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建设实际,现就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选聘学生班主任的实施办法明确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办法 班主任是从事本专科班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生活指导的兼职工作人员,一般由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具备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知识,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能组织各项教育活动的在职教师、管理干部或研究生兼任。提倡和鼓励政治理论课老师兼任班主任。原则上专职学生工作干部不担任班主任。班主任每学年聘任一次,任期一般四年,最短不少于一年。 凡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均在选聘之列。凡借故推辞、拒绝班主任工作者,当年年度考核按不合格计评。 根据选聘条件,采取个人申请、学生集体推荐和组织指定的方法确定人选,学院审批。原则上每个学生班级都应设班主任。 各系应于每年六月底前把下学年拟聘任的班主任名单上报,中间有调整变动的,应及时补报。 二、班主任的主要职责 班主任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学生工作部门的指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做好班级学生的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规纪律等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水平。 2、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专业思想,交流学习经验,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树立勤奋学习、严谨求实、创新进取的优良学风和班风。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帮助、督促。 3、协助辅导员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做好学生学年操行评定和综合素质考评工作。 4、关心学生成长进步,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选拔和培养班干部,参与并指导班委、团支部工作,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5、参与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奖励的评定、学籍管理、学生处分、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协助党团组织做好推优和党员发展工作。 6、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监督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协助做好文明寝室建设等工作。 7、配合学院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8、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及时反馈学生信息,主动关心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以各种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强育人效果。 三、班主任的考评与奖励 班主任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采取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学院评定的办法综合进行。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教育情况;学生日常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本班级学生基本情况的了解与分析;每学期学生成绩的升降和补考率情况;学生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获奖情况;学生违纪处分情况;毕业生就业指导、信息服务、文明离校等情况;学生对本班工作的满意度和对班主任的评价。 考核总分100分, 其中学生评议60分,学院评定25分,学部考核15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每学年按班主任总数的10%计评“优秀班主任”,对被学院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奖励人民币1000元。优秀班主任在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