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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快速发展,扩大与国内外有关机构及人员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增强学院的社会影响力。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并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就聘请兼职、讲座教授的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聘请对象的条件 1、拟聘人员在某个领域应是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的专家。 2、应与学院有较长时间的密切联系,支持、关心学院建设并愿为学院发展尽力,预期聘请后对学院学科发展有实质性贡献。 二、聘请称号 1、对国内的专家学者,一般以“兼职”名义聘请。具体称号为:兼职教授、兼职研究员。 2、对国外、境外的专家学者,一般以“讲座”名义聘请。具体称号为讲座教授、讲座研究员。 3、对国外、境外知名度很高的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知名人士可聘请为“名誉教授(研究员)”。 三、主要任务 1、为学院的发展及学科专业建设提供咨询; 2、来学院讲学提供学术信息; 3、开展合作研究,共同申报科研课题,并在可能的条件下以学院教师的名义在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4、兼职教授每年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讲座教授每年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 四、待遇 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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