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在我院接受学历教育的、当年上半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1、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当前学历期间,博士研究生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且为第一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或者有一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且发明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或除导师之外前三位发明者);
3、当前学历期间,硕士研究生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者优先;
4、当前学历期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获奖者、博士生学术论坛获奖者优先。
四、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
食品专业:博士生1名(推荐名额,学校审批),和平校区学术型硕士生1名,南岭校区学术型硕士生1名,学院学术型硕士生竞争指标1名,专业学位型硕士生1名;
服装专业:硕士生1名。
2、工作日程:
3月20日前申报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可申请项目列表”“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栏进行申报,同时提交纸质版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月22日学院召开答辩评选会,要求申报人介绍在学期间获得的荣誉称号或研究生奖学金情况、发表学术成果情况、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支持PPT展示。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2、《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