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综治字〔2017〕14号《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西区保卫办有关通知要求,学院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时间
12月25日—12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活动。12月27日召开全院教工大会组织专题学习,各单位要利用支部党员会议、系、中心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
2、学工办、研究生科研办通过学生会、社团、学生党支部会、主题党日、团日、班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教育活动
3、广泛宣传,通过微信平台、QQ群、报纸刊物等有效宣传网络和平台,集中开展宣传普及工作。
4、12月29日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宣传普及情况。认真分析梳理安全隐患,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