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7-12-27   浏览次数:


根据校综治字〔201714号《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西区保卫办有关通知要求,学院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时间

1225日—1231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活动。1227日召开全院教工大会组织专题学习,各单位要利用支部党员会议、系、中心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

2、学工办、研究生科研办通过学生会、社团、学生党支部会、主题党日、团日、班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教育活动

3、广泛宣传,通过微信平台、QQ群、报纸刊物等有效宣传网络和平台,集中开展宣传普及工作。

41229日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宣传普及情况。认真分析梳理安全隐患,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