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学科实际,现将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评定优秀奖学金
2、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研究生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执行文件
(一)《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
(二)《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9号)
(三)《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8号)
三、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董怀智、张铁华
副组长:李超、庄红
成员:陈玉江、叶海青、孙春燕、王军、王丹
四、指标限额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0%;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8%。最终指标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下发名额为标准。
五、评定办法
按《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加分细则》2023版评定;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学院根据研究生干部综合表现来认定。
六、工作日程
9月23日-9月25日 |
研究生个人准备评奖评优材料 |
9月26日-9月27日 |
研究生提交评奖评优材料 |
9月28日-9月30日 |
校对评奖评优材料 |
10月9日-10月12日 |
学院召开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工作小组会议; 按相应的评选条件与评选比例组织评选 |
10月13日-10月14日 |
研究生会组织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
10月14日-10月16日 |
评议结果学院官网公示3天。 |
10月17日 |
评奖评优结果报送学校。 |
七、特别提示
1、2024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
2、10月16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联系人:王丹 电话:0431-87835770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