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9-23   浏览次数:

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学科实际,现将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评定优秀奖学金

22021级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研究生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执行文件

(一)《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

(二)《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9号)

(三)《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428号)

三、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董怀智、张铁华

副组长:李超、庄红

成员:陈玉江、叶海青、孙春燕、王军、王丹

四、指标限额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0%;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8%。最终指标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下发名额为标准。

五、评定办法

按《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加分细则》2023版评定;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学院根据研究生干部综合表现来认定。

六、工作日程

923-925

研究生个人准备评奖评优材料

926-927

研究生提交评奖评优材料

928-930

校对评奖评优材料

109-1012

学院召开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工作小组会议;

按相应的评选条件与评选比例组织评选

1013-1014

研究生会组织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1014-1016

评议结果学院官网公示3天。

1017

评奖评优结果报送学校。

七、特别提示

12024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

21016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联系人:王丹 电话:0431-87835770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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