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发〔2018〕610号)要求,现将2021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及拟录取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8783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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