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4-07   浏览次数:

   为了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应急疏散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郭明若、高福和

副组长:冷国永

组   员:周亚军、孙春燕

二、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1、无论任何部门(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向学部保卫处和“119”公安消防队报警;

2、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应向消防队“119”接警人员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1)报警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疏散后有物资形成新的火点。

1、在疏散时,要先疏散容易起火物资和贵重物资。

2、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组长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组长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此时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统一调用,事后由学院补充);

2、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

4、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学院领导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组长的指令,将破拆、停电、供水等指令传达下去;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寻求相邻单位支援。

(4)接到火警后,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学院,同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灾区周围停放的车辆开出学院停车场;

(5)派一名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6)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

(7)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受伤紧急实施抢救;

(8)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六、要求

全院各单位要依据学院的预案实施灭火和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学院各单位的人员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